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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难的“催化剂”

信息来源:r-f.cn   时间: 2019-09-25  浏览次数:58

破解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难的“催化剂”

破解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难的“催化剂”

近年来, 国家和地方政府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力度不断加强, 利好政策频出, 新能源汽车的春天已经悄然来临。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好搭档, 充电桩行业也即将迎来爆发期。

近日, 我市出台 《张家口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 年)》,提出力争三年时间大幅度提升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水平, 以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新规的出台也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未来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蓝图。想必在新一轮政策的大力推动下, 我市充电配套设施也能同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一样前景可待、 未来可期。

■ 本报记者 王 宁

通 讯 员 秦冀斌

1 未来三年

新建充电桩

5000个

随着国家大力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生产, 智能充电桩行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生机。 作为国务院批复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区, 我市按照 “科学规划、 合理布局、 适度超前、 有序建设” 的原则, 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以及可持续发展的 “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 体系, 2019年—2021年新建充电桩5000个,到2021年底, 全市累计完成充电桩8000个以上, 具备满足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根据规划目标, 2019年,我市完成新建充电桩1400个,累计建设充电桩4400个左右;2020年, 完成新建充电桩1600个, 累计建设充电桩6000个左右; 2021年, 完成新建充电桩2000个, 累计建设充电桩8000个左右。

为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 由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组织、 协调和督导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全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方案, 细化分解任务, 明确实施地点、 完成时限和保障机制等, 主动作为, 倒排工期, 挂图作战, 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建设工作。

2 实现

五大功能区域

全覆盖

根据 《三年行动计划》 要求, 2019年—2021年, 我市通过完善充电桩网络建设, 实现冬奥核心区、 交通枢纽和主干道、 重点旅游景区、 公共停车场、 政企单位 “五个全覆盖”, 充分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实现冬奥会核心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重点完成崇礼区奥运场馆核心区停车场、 换乘停车场 (P+R停车场)、 非奥运场馆核心区观众驻车场地充电站建设, 并根据充电需求, 在崇礼奥运专区尝试应用可移动式充电设施。

实现交通枢纽和主干道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到2021年底, 初步形成城际快速充电网络, 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城际、省际行驶充电需求; 完成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充电设施建设;完成所有高铁、 机场枢纽停车场的充电设施建设; 区域主干道、 沿边公路选择有条件的地点建设充电设施, 设有服务区停车场的, 应按不低于10%的比例建设城际快充设施。

实现重点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3A级以上旅游景区须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 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充电站。

实现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推动已建成大型商场、 超市、 酒店、 宾馆等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设置充电专用停车位; 推动已建成文化宫、 会展中心、 博物馆、地质馆、 大型图书馆、 展览馆、 剧场、 体育运动建设场馆、 市民文化广场、 公园等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场所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超市、 酒店、 宾馆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 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实现政企单位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 政府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停车场按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 学校、 医院等其他事业单位要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国有、 民营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以上标准建设内部充电设施。

3 全面开花

体现示范区

先进性

光凭借数量的提升也不足以解决充电难的问题, 受布局不合理的影响, 找桩难也是新能源车主长久以来的一大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现状, 《三年行动计划》 要求, 我市将在推进居民区、 公共服务领域、产业园区等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示范应用 “路灯+充电桩”、 “太阳能+充电桩”、 无线充电桩、 可移动充电桩等新型充电设施等方面多点开花,充分体现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先进性。

引导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充电停车位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 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根据实际需求逐步放宽, 可以结合旧区改造、 内部道路修膳等契机予以实施; 鼓励业主在固定停车位上自建充电设施。

加快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公交、 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 根据线路运营需求, 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 在运营线路沿线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公交、 出租专用快充站, 按停车位比例100%配建充电桩; 对于物流、 邮政、 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 根据车辆充电需求对常规线路配建充电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鼓励现有的加油站、 加气站应配套建设充电设施, 新建加油站、 加气站应同步规划建设充电设施。

推进产业园区充电设施建设。 各产业园区包括工业园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物流园区等应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同步规划建设充电设施; 鼓励产业园区规划配建充电设施, 并作为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园区的优先条件。

示范实施 “路灯+充电桩”建设模式。 在市政路灯杆上加装一个充电桩, 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接口, 有效利用市政路灯旁停车位进行充电。

逐步建立服务全市充电网络的 “张家口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 已建成、 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必须全部接入充电设施管理平台, 否则不能享受上级财政奖补政策。

技术人员在张承高速崇礼服务区智能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测试。 张岩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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